标题 |
说明 |
投资目标 |
本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在容量大且周期性弱的行业中,寻找历史财务表现稳定且优秀,具备核心竞争力,管理能力突出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以创造持续收益为目标,实现资产的稳定增值。 |
产品优势 |
企业的竞争力是投资回报的保证,因此选择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并长期伴随是我们对价值投资理念的最好诠释;企业的历史可以昭显其未来的实力和潜力,通过研究企业足够长时间的历史表现能够使我们对企业竞争优势进行准确判断;财务数据是从历史看未来的最重要最客观的依据,重视对拟投资企业的财务分析是我们投资决策的根本;通过稳健操作,为客户资产安全增值提供优秀服务。 |
管理期限 |
管理期限为5年,可展期。 |
封 闭 期 |
12个月 |
开 放 期 |
开放期为封闭期满后下月第1至第5个工作日(首个开放期)以及此后每逢2月、5月、8月、11月的第1至第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可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参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
推广机构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范围 |
1、固定收益类资产:0-100%
2、权益类金融资产:0-95%
3、现金类资产:0-100% |
投资经理 |
李旭先生,男,30岁,硕士,5年从业经验。
李旭先生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副经理,2011年入职广发证券,历任权益投资组研究员、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助理
现拟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部昭时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广发君泽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
投资风格:注重风险防范和注重大类资产配置、投资风格稳健。
投资格言: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稳健投资,严控风险。 |
交易规则 |
推广期或开放日,委托人可多次参与本集合计划,但首次参与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委托人退出时按份额退出集合计划,委托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单位退出。参与份额单笔退出最低份额为1000份,若某笔退出导致该委托人持有的份额余额少于500份,则管理人对该余额部分做强制退出处理。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集合计划收益每年最多可分配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少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备注 |
产品简介未能全部包含该产品的详细信息,未能详尽说明事宜请参考该产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