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元) |
说明 |
意外身故/残疾 |
5万/10万 |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疾病身故 |
5万 |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意外住院(含救援垫付) |
6万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同时提供住院垫付、协助安排急救车辆、推荐就近医院、院前医疗急救指导等服务。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010-59104911,4006506119(此线限于垫付服务使用)。 |
意外门诊 |
0.5万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门诊的,本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意外门诊医疗保险金。 |
意外住院津贴 |
100元/天 |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要入院治疗,本公司按保单载明的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次事故给付以5天为限,累计给付天数为30天。 |
少儿重大疾病(可选) |
5万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30天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