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审查审批的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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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09 11:17:54 来源:信贷风险管理
摘要: 贷款审查审批的操作要点 (作者:孙自通律师 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一、小额信贷审贷的主要流程 (一)小额贷款审贷流程概述 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审查工作主要解决的是在目前以及贷款期间,贷款申请人主要会存在哪些风险,并评价出哪些是重要的风险,风险是否可控,以及...

贷款审查审批的操作要点

(作者:孙自通律师 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一、小额信贷审贷的主要流程

(一)小额贷款审贷流程概述

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审查工作主要解决的是在目前以及贷款期间,贷款申请人主要会存在哪些风险,并评价出哪些是重要的风险,风险是否可控,以及设计风险防范措施。贷款审批工作主要解决的是综合贷款申请人存在的优势和风险,判断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是否能够在贷款项目到期日还本付息,实现小额信贷机构的经济效益。贷款审查和审批是小额信贷两个关键的环节,一般统称为审贷环节。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审贷流程主要分为集中式、分散式和伞形三种模式,前文已有介绍,不再一一赘述。

通常在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之后,就会进入审批阶段。小额信贷机构的审批模式主要包括信贷员模式、审贷会模式和集中审批模式。在小额信贷发展之初,大多采用信贷员模式,即一对一的审批模式。此种审批模式的优点体现在审批流程简单,贷款申请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贷款,但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即个人决策往往缺乏客观性和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贷款的风险。随着小额信贷机构的不断发展,从最初的一对一审批模式探索发展了新的模式——审贷会模式。改变了单一信贷员的审批模式,通过设立专门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来负责对贷款项目的评审。审贷会作为小额贷款机构的常设机构,由资深审核人员组成,评价贷款项目时会更加客观,也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相较于信贷员模式,审贷会审批更加客观、权威。

(二)小额信贷审贷具体流程

实行简易程序审批的信贷事项,由信贷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按规定直接将信贷业务以签报等方式连同相关资料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需经审议的信贷事项,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资料受理

按规定应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信贷业务,审查部门应将审查资料移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登记。

2.要件审查

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对提交审议的有关信贷事项进行要件审查,对符合规范要求的信贷事项及时安排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要求补充完善。

3.会议准备

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要件审查合格后,原则上提前至少半个工作日将审议材料发送给参会委员,通知参会委员和汇报、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4.审议投票

会议主持人负责组织对提交集体审议的信贷事项进行审议,由审查人员汇报信贷审查报告,调查等相关人员可按要求列席并补充说明有关情况,参加会议的委员就信贷审查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和突出问题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审议结果为同意、复议和不同意。委员意见为不同意或复议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经审议认为需要对信贷方案(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限制性条款、管理要求进行修改的,由主持人统一修改后,全体委员就修改后的信贷方案、限制性条款、管理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专用的记录本,专人负责对审议过程进行记录。记录人员要记录会议的次序、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委员、列席人员、记录人,逐项记载审议的情况,包括审议事项、报告部门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委员的审议发言、列席人员发言等。会议记录应由贷审会办公室列入档案管理范围妥善保管。

5.会议纪要

在委员投票表决后,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和表决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委员与列席人员、审议事项和审议结果。同时,就逐个审议事项填制审议表,连同会议纪要一并送会议主持人签署意见。

会议主持人根据审议情况签发会议纪要,就审议事项在审议表上针对项目本身明确签署同意、不同意、复议的意见。

6.审批

(1)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信贷事项的审议表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并附会议主持人签批的会议纪要和信贷审查报告等资料。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审查报告、会议纪要等资料,在审议表上就审议事项签署最终审批意见,可以提出更为严格的信贷条件(例如减少授信或贷款额度、要求追加落实担保、增加限制性条款管理要求等),但不得放宽审议通过的信贷条件。

(2)有权审批人是指拥有信贷业务审批权限的决策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和独立审批人。独立审批人是指根据董事长、总经理授权,专职独立从事信贷业务审批的专业人员。

(3)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未同意(包括不同意和复议,下同)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审批同意,但对于贷审会审议未否决(包括同意和复议,下同)的事项,有权审批人可以否决。

有权审批人原则上应在收到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表等审批资料1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审批。

7.批复

(1)有权审批人审批结果为同意的信贷业务,按规定由信贷业部门通知客户,明确信贷业务种类、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限制性条款、信贷管理要求及审批有效期等。

(2)有权审批人审批结果为复议的信贷业务,按规定进行复议。

(3)有权审批人审批结果为不同意的信贷业务,按规定由信贷业务部门通知客户,终止信贷业务运作。

8.复 议

复议仅限一次。

(1)复议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复议:

①审批结果为复议的。

②审批结果为不同意,但经有权审批人同意的。

(2)复议程序:

①对符合要求的复议事项提交复议,复议仅限一次。

对有权审批人审批结果为复议的信贷事项,由贷审会办公室直接通知原审查部门。对审议结果为否决的项目,主任委员、有权审批人如签署复议意见,须在审议表上注明复议的理由和复议的重点内容。

②相关部门根据有权审批人提出的复议意见按规定提交复议调查报告及审查报告,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应对复议事项进行规范性审查,包括复议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复议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复议报告应包括该信贷事项情况的简要说明、上次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中提出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调查核实和落实的情兄、需补充资料的完善情况、审查部门的审查意见等。对符合要求的复议申请提交审议机构复议。

③贷款审查委员会投票结果为全票否决的,董事长同意复议的,可以复议。

二、小额信贷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贷款审查人员应当注意审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符合小额贷款机构的要求。同时也应该注意贷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证明是否真实、齐全。

(二)担保情况的审查

小额信贷主要以信用担保为主,因此在审查担保人时,要注意担保人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符合担保要求,是否具有真实的担保能力,能够承担担保责任。专业担保机构保证的,还需要审查担保机构的资信、经营管理等情况。另外,提供物之担保的,要注意审查抵(质)押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和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

(三)对贷款用途进行审查

审贷员要注意考察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是否用于正常的经营用途,要注意贷款是否用于投机性投资,如炒股;是否会出现借新还旧的情况。特别要注意是否用于非法目的,以杜绝小额信贷机构成为非法集资类犯罪共同犯罪的风险。

(四)对贷款数额和期限的审查

贷款数额在尽量满足贷款申请人需要的同时,还应当注重适量、合理原则,既要与申请人的经营规模相适应以保证还款,也要与小额信贷机构的规模相适应以保证风险可控性。贷款期限要合理,可根据借款人资金周转期限和贷款人资金的效益性两方面考虑。具体还应分析借款人的收入、利润、资金转换周期、生产经营的淡旺季以及账款回收时间并结合行业惯例规定。

(五)融资及信用状况分析

主要是分析贷款申请人的融资结构、融资渠道、近年的融资状况、融资担保方式、有无负债情况、有无不良记录等方面的信息。

(六)借款人的还款来源分析

审查人员通常通过借款申请人生产经营收入、现金流、财务状况、应收款项的分析来了解判断其是否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借款企业历年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财务指标也是审查的对象。该项目的重点是分析客户现金流量及变化情况,以此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

(七)业务风险分析

主要是分析此笔贷款的潜在风险、采取的相应避险措施和催收方案是否合理。

作者简介:作者孙自通律师为律商通公司创始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民间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专注小额信贷及民间金融等领域,为小额信贷及民间金融领域知名实务专家及培训专家。

编辑:KF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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